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以“优秀”等级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
5月11日至13 日,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派遣,以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丁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组长的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视察组来校考察,对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了实地评估。
实地评估期间,视察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我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汇报,深入考察了学校教学公共服务体系、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实训基地;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养方案、教学管理情况;重点观摩了专业课及设计课教学、研究生教学;审查学生作业、毕业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及成果;并与校领导会晤,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座谈等,对我校建筑学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
视察组专家一致认为,湖南大学高度重视和支持建筑学专业教育,在上一次专业教育评估的基础上,学校建筑学专业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明显提高。视察报告指出,湖南大学关注建筑教育、重视专业评估,有效地推进了建筑学的专业建设;学院高度重视学科内涵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学位、学缘结构较为合理,院系领导和教学骨干敬业、务实,建筑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已形成以设计为主线、课程组及知识模块纵横交贯的教学体系;依托三大研究平台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学科特色研究方向,教师高水平科研成果明显,地域性建筑研究特色突出;建立以导师为核心的培养机制,实现综合学术平台上的个性化培养,强调各类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人才培养出口质量把控严格,办学质量持续稳步发展;本科生生源素质高,热爱专业,思想活跃,积极向上;毕业生就业去向宽广,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欢迎。
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已成为评价我国高校建筑学专业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学科水平以及学术声誉的重要指标。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的学校才可申请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全国目前共有360多所高校设有建筑学专业,其中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的有55所,通过研究生教育评估的为35所,获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评估优秀通过的仅16所。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