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启动,各学院应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继续通过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命题、审题、选题
1.命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保证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获得综合性训练。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
2.学院应按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确保命题质量,题目审核后集中向学生公布。
3.学生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需要更改题目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系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并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更改。
4.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的学生需参加选题,重做毕业设计(论文)。
5.对于需实地开展校企合作、实验研究、社会调查等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与需要,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加强指导;应提前做好选题调整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外部条件变化。
二、过程管理
1.各学院需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
细则》要求开题、中期、答辩检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有序进行。
2.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密切关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要求学生遵守有关学术规范,不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三、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综合三部分成绩并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控制在10%左右,成绩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的学生比例应控制在50% 以下,成绩评定为“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
四、材料归档
1.毕业设计(论文)各类文档需打印归档,文档格式和装订要求按照《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按照《湖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学院需将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集中保存。
五、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负责单位 |
2020年12月2日前 |
命题与审题 |
1.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都须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方能公布给学生选题。 2.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上设置审定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确认,并对学生发布。 |
各学院 |
2020年12月23日前 |
学生选题,下发任务书 |
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毕业设计选题,指导教师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并及时下发任务书。 |
各学院 |
2021年4月中旬 |
中期检查 |
1.学院组织2021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2.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相关材料。 |
各学院 教务处 |
2021年5月 |
论文评阅 |
1.学院在教务系统进行论文评阅安排。 2.评阅教师在教务系统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 |
各学院 |
2021年5月25日前 |
答辩安排 |
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
各学院 |
2021年5月25日—6月4日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1.各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答辩完成后,专家组在教务系统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
各学院 |
2021年6月中旬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 2.学院根据学校评优申报名额(另行通知),在申请表和汇总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及评优等级。 3.学校审核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材料,并公布优秀名单。 |
各学院 教务处 |
毕业设计(论文)执行过程中工作进度安排如有变更的情况,将另行通知。学院报教务处的材料请自留底稿,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