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依据《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大教字〔2019〕33号),学院将启动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二次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说明
依据学生申请及经济情况的变化,学院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动态调整。
1.困难学生等级异动:各年级应认真核对全体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初次认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及时调整,对存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的学生及时进行困难生认定。
2.无特殊情况无需异动,学院将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7类学生是否存在漏评情况。
二、工作内容
1.等级异动(含新增入库)学生:等级异动的学生,须在4月15日前提交个人申请,并且按照“学生申请-->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工部审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的流程进行困难生认定。
2.等级无异动学生:等级无异动的在库生需在4月15日前,登录学工系统进入“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模块,更新家庭经济情况即可,无需重复申请。
3.退库学生:因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原因退库的学生,须在4月15日前手写退库申请书,辅导员老师签字后由学院建档保存。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材料、学工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年级须于4月17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及学工系统中辅导员审核、副书记审核等工作,待学工部审核完成后将困难生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2.各年级应依据“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名入库学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各学年《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民主评议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新增入库学生的档案还应包括入库申请书,退库学生还应包括退库申请书。
建筑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