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9及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33号)要求,请各学院与已获得基层就业代偿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或本人联系,核实相关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名单将单独发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材料
(一)学生报送学院材料
1.学生填写《基层就业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附件1),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寄回学院。变换工作岗位但仍符合补偿代偿资格的同学,还须另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填写《2019年本科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2)、《2019年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3)、《2020年本科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4)、《2020年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5)、《基层就业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说明》(附件6);
3.变换工作岗位但仍符合补偿代偿资格同学的情况说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6月24日前将附件1、2、3、4、5、6纸质版分别报送至张娣老师(本科生)、强博文老师(研究生),同时将附件2、3、4、5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张娣老师(本科)、强博文老师(研究生)办公邮箱。
联系人:本科生 张娣老师 邮箱:1321383049@qq.com
研究生 强博文老师 邮箱:3158262140@qq.com
办公电话:0731-88822625
建筑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