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学院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在2026年毕业生离校前,将政策提前传达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二、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2026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继续通过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请各学院全面用好系统,及时组织申报和完成审核。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请各学院组织2026年毕业生在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填报信息,于9月15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并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提交学院盖章的申请表,做好基层就业申请工作。严格按照《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见附件1),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学生首次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二)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学院组织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于9月1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做好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
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离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学院须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须确认其前后两次就业时间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学院审核为通过。
学生在职在岗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三)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上级部门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 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6月26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待上级部门审核后,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月1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学生复核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1日。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和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2、3)。各模块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4)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2.“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3.“基层就业复核”模块针仅限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上级部门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复核和在职在岗确认复核两类。
(二)学生系统申报注意事项
1.填写实际工作地址时请尽量在系统中选择,非必要的情况下不手动输入,有助于提高审核效率。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如就业单位名称、实际工作地址等与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一致。
2.上传的所有材料需在原件上扫描或拍照,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需上传完整,不能缺页漏页。请毕业生在提交前自行检查一遍,上传的材料是否清晰完整,公章是否能看清。
3.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工作开具就业证明;与就业单位签约后到所属二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作的,属于二次分配,须开具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4.《就业证明》《二次分配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不能用科室或部门公章代替。选调生的《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需明确二次分配的就业地址及服务年限,且需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确认。
5.所有证明材料中需要签名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名,不能为空;需要填写时间的地方不能为空。
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艾老师,0731-8882385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陈老师,0731-88821350
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 标准说明(2026年版)
2.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3.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4.基层就业申请材料模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