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7-04-10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博士学位研

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复试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和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原则组织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并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复试

工作细则组织复试工作。

2、成立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及评定成绩。

3、学院成立复试督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三、初试科目调整

“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已无录取指标(已提前招收审核制博士),故不再命题,取消  “3030地域建筑文

化”的考试。请相关学生知晓。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本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考生必须携带证件及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4月11日上午9:00---11:00 建筑学院二楼教务办

复试时间:   4月11日下午3:00建筑学院三楼会议室

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期间须携带的证件及提交材料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

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表1-6装订

成册(是材料评分的重要依据),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是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提

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

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外校教授、专家须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

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

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8)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10) 自我评价书。

3.普通招考报考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2014年1月1日-2017年

3月12日时期内的成绩):

  (1)2014年1月1日-2017年3月12日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需达到的要求: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2)2014年1月1日-2017年3月12日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含)以上。

(3)2014年1月1日-2017年3月12日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到85分。

(4)2014年1月1日-2017年3月12日参加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5.5分。

(5)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没有外语成绩或外语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4、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

材料评价30分。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并录音备查。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

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

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四.拟录取办法

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开展拟录取工作;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招生计划单列。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不予录取。

5、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6、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

硕博连读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地点为湖

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东方红广场往后走约200米)

咨询电话:88822339

体检流程:

1. 缴纳体检费50元 /人,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地点: 南校区医院财务室

2. 体检表上贴1寸近照,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 抽血检查时间:上午8:00 — 10:0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4. 体检时间:上午8:00 — 11:30,下午2:30 — 5:30

                                                                                                                                   建筑学院

                                                                                                                              2017年4月8日

 

 

 

 

 

复试名单:

 

姓名

报考专业

报考导师

王雯

城市空间结构研究

叶强

胡赞英

城市空间结构研究

叶强

黎贝

城乡与区域发展规划、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

焦胜

黄靖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

魏春雨

吴月亮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

魏春雨

梅大伟

城乡与区域发展规划、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

何韶瑶

陈洁

城乡与区域发展规划、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

何韶瑶

刘赛

城乡与区域发展规划、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

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