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方案(3.6)
2019-03-08

 

建筑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与细则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和《湖南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并结合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与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二)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

(三)坚持科学选拔强化综合考核

二、选拨方式

硕博连读包括硕博连读(1+4)方式和硕博连读(2+3)方式。博士生阶段至少3

三、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

3)托福考试成绩≥85分。

4)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5.5分。

5)英语专业毕业者(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

5.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注册和修改信息:2019128-38

缴纳报名费:2019222-228

打印报名登记表:2019128-38

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表》。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

(4)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5)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电子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 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2)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

(3)推荐信和硕博连读生申请表请考生到研究生网站的招生简章栏目下载,填好后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即可

2.材料审核

交纸质材料时间:201938——313

(注意:只有工作日接收审核材料)

地点:建筑学院二楼教务办

学院将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出成绩(占总成绩的20%),并结合招生导师的本年度招生计划与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31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3.学科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18315日下午1500

考核内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具备考核资格。按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考核小组,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外语水平(占总成绩的20%)和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占总成绩的60%)等进行全面考核,每生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像待查。

4.录取和公示

20183月中旬,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在我院网站。公示期10工作日

五、培养方式

1、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博士阶段至少3年。我校硕博连读生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入学后,按照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要求进行培养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录取类别

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在拟录取阶段,我校对硕博连读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硕士期间本人档案未转入学校的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学费和奖助

学费:10000/

奖助: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八、监督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31-88822856;建筑学院纪委电话:0731--88823011

、相关说明

(一)考生在申请前请仔细查看我院硕博连读选拔流程、时间安排和选拔方法与细则,务必联系报考导师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二)硕博连读生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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