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规划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本科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工副书记、系主任、年级辅导员、教务秘书组成,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务办负责。
组长:徐峰
成员:张琳、陈翚、周恺、钟力力、刘旭、李泓沁
签字领导:卢健松
二、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专业名称 |
2024级 |
2023级 |
建筑学 |
14 |
12 |
城乡规划 |
9 |
9 |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的基本条件。
2.由于本院开设专业对色彩和材料有视觉辨识和认知要求,学生需进行视力检测,不能有红绿色盲;
3.转入学生需有美术基础和功底(素描或色彩)或具有美术学业背景。
四、遴选办法
如申请转入学生数在我院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内,且申请转入学生符合我院公布的转专业工作细则相应专业基本要求,学院予以接收,如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学院按以下方式遴选:
考核内容:
1、专业综合素质笔试:设计基础及专业素质(专业认知和艺术素养)的综合测试;
2、面试:综合素养和能力(专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协作精神、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大学成绩及高考成绩);
3、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个人成绩单(需备注专业排名、专业人数,加盖所在院系公章)以及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综合素质考试和面试。
参加考核学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必须均合格(即60分/满分100分),才有资格进入成绩排名;所有考生的遴选均严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和预录,并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
退役复学的本科生申请转入我院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面试,并按录取方法录取:①修读并完成在校期间必修学分90%;②复学后并入非2024级(跨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同意转入低年级修读转入专业核心课程。
五、联系方式
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务办李老师
电话:88822679
转专业QQ群:960749586
建筑与规划学院
202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