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规划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建筑学081300
城乡规划学083300
建筑085100
城乡规划085300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欢迎本科期间已取得一定科研学术成果,具有优秀研究潜质,并计划报考学术型硕士的同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条件详见学校文件)。
三、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
2025年7月25日—9月16日,凡有意报考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2.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所在学院盖章);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TOEFL、IELTS等成绩单);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名单。
(三)考核
1. 考核形式、时间:
本次复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
2025年9月17日下午3:00---5:00 规划专业交纸质材料
2025年9月18日下午3:00---5:00 建筑专业交纸质材料
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务办204
报到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所在学院盖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TOEFL、IELTS等成绩单);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
2025年9月18日上午8:30复试:城乡规划学083300和城乡规划085300
2025年9月19日上午8:30复试:建筑学081300和建筑085100
系统初审通过请加 QQ 群:1011305488
入群格式: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
2. 考核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语言测试三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语言测试:5分钟(分值10),复试小组进行英语听力口语的测试;
专业测试:10分钟(分值70),考生分享PPT演示,包括个人简介,作品,获奖等;全面考察学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面试:5分钟(分值20),回答评委提问环节。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考核成绩: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4. 考核要求:
本校推免生凭本人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面试;
外校推免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面试
申请直博生填写好直博生资格审批表和博士复试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见QQ群共享文件),于9月16日前将审批表电子版发送给教务办老师。
注意:未在“湖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中“确认参加”的考生不予安排面试。
四、拟录取
1.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成绩,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
2. 2025年9月22日,获得推免生资格且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考生进行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 针对未进行预报名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67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务办
六、其他
1. 对学术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2. 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3.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大学招生相关文件及我院补充通知执行。
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