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规划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选拔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其中,2026级直接攻博生已通过推荐免试完成录取。
二、考生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包括外语水平、论文发表及实践成果等)
一 学术博士(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研究生院2023年新标准见附件)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
(3)托福考试成绩≥85分。
(4)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5.5分。
(5)英语专业毕业者(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
(7)对于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可后可以适当放宽外语水平要求。
学术成果要求: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参与证明(排名前2),且需体现各专业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二 专业博士(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方向)
实践成果要求:若能提供以下学术成果的申请人优先考虑: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1项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设计方案或重大实验研究计划(排名前3),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经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报告,或1项发明专利(排名前2)、1项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指南)参编证明(排名前2)。
(二)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大学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xt.hnu.edu.cn/zsxt/bswb/default.aspx),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
1.第一批次
主要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
报名编号申请: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17时
报名信息填报提交及缴费: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6日17时
2.第二批次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含非全日制、各类专项计划等)。
报名编号申请:2026年4月30日至5月14日17时
报名信息填报提交及缴费:2026年4月30日至5月16日17时
(学院将根据实际在学校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内,设置本学院报名开放时间)
(三)申请材料
1.《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后签名并上传)
2.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6.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 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在读硕士考生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7.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原创性作品集等(若有)。
12.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3.报考思政骨干、思政理论课教师、少民骨干等专项的考生按照专项招生要求提交报考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本阶段为形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350元/人·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材料评审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量化评价(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阶段),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主要评审内容包括: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等(15%);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科研获奖等(30%);
(3)考生报考材料完整,写作规范,语言准确,逻辑清晰,研究计划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较高(15%);
(4)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40%)
请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请资料(按报名系统申请材料顺序排序)寄(送)至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务办公室。
寄(送)截止时间:第一批次 2025年12月31日;第二批次 2026年5月**日(待定)。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务办204号
收件人:龙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22679
(快递仅接收EMS和顺丰,封面请备注“2026年博士申请材料第一批”)
备注:无纸质版材料或材料不全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四、考核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的考生,请携带申请材料(第1-13项)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学院指定地点办理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审时间:2026年1月15下午;复审地点:建筑与规划学院204。
(二)综合考核
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缴纳考核费用,标准为120元/人·次。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3个部分组成。
1.外国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采取听说交流(面试)形式。
2.专业基础(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进行考察。采取线下面试形式。
3.专业综合(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线下面试形式。
时间与考场安排: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2月10日---26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 1月15日 下午2:30----5:30 学院教务办204
面试时间与考场:
2026年 1月16日
下午15:00--18:00 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
三楼大会议室 三楼小会议室 一楼咖啡厅书吧
五、录取
(一)总成绩
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20%+外国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30%+专业综合成绩*30%。
(二)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总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学院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如出现导师招生名额未录满、拟招收调剂考生的情况,须经原报考导师、调剂报考导师和考生本人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开展调剂考核及录取。调剂原则上优先本专业内调剂,其次接受学院内调剂。不开展跨学院调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各考核部分单项成绩低于合格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六、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其他
1.综合考核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秩序的行为,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未尽事宜遵照《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4.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南校区)
电话:0731--88822679
联系人:龙老师
九、复试QQ群
入群格式: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第一批)
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