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 组织性质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学生会是在建筑学院分团委指导下指导学生工作,开展学生活动,展现全院学生风采与特色的学生团体。
二、 工作任务
代表和维护我院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院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院的教育、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 宗旨和义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院教育和管理事务;
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 基本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学生会主席1名,分团委副书记1名,副主席3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心理部、文娱部、体育部、学习部、生活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外联部九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人数根据各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 主席团
1.主席团构成
主席一名,团委副书记两名,副主席三名,共6人。
2.主席团工作职责:
(1) 抓好学生会成员思想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负责学生会干部的考察。
(2)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的活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对生活、文娱、体育、学习、宣传和其他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4)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研究制定学生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决定部署各项工作。
(5)主席团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
(6)及时向院分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学生工作会议。
(7)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学生组织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8)指导和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 组织部
1.部门人数
部长兼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八名,共 11人。
2.部门简介
组织部是学生会整个大家庭的发动机和润滑剂。负责组织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建筑学院学生会这个大家庭团结和睦,高效运行。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核心部门。组织部包括部长兼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副部长、干事。
3.主要工作
(1)学生会专用办公室值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帮助辅导员老师处理一些学生工作等;
(2)组织协调学生会各个部门,促进学生会正常运作;
(3)自发组织活动,促进学生会各个干部的融合交流,使之成为一个团结紧密的大家庭;
三. 学习部
1.部门人数
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三名,共5人
2.部门简介
学习部主管学风建设和学术活动,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筹备学术讲座,了解反馈广大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
3. 主要工作
(1)总测评分,评奖评优(三好,优干等);
(2)组织各类学术讲座好竞赛活动;
(3)组织杰华烽雨奖学金国外考察交流会(提供出国学生交流经验的平台;
(4)课程考勤统计;
(5)推动学院的学术学风建设。
四. 宣传部
1.部门人数
部长两名,干事十四名,共16人
2.部门简介
宣传部作为学生工作的窗口,有着对内宣传学院动态和对外展示学院风貌的职责,部门主要协助学生会各个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活动前期宣传以及跟踪报道工作,完成学院各项活动相应宣传方式的设计制作工作,同时还经营管理着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千年弦歌,惟楚网,湖大新闻网的学院新闻版块。
3.主要工作
(1)人物采访工作以及新闻稿件的撰写;
(2)摄影以及影像记录;
(3)院级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以及宣传推送的编辑;
(4)写活动策划案;
(5)活动海报、logo、宣传册,PPT等的设计制作;
五. 心理部
1.部门人数
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两名,共4人
2.部门介绍
心理部服务于全体同学,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心理沙龙,宣传板报,心理讲座等向广大学生普及推广心理健康知识,并深入到广大同学中去,了解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使有需要帮助的同学及时得到帮助,使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能更好的解决自身的心理问题。
3.主要工作
(1)全院的心理排查
(2)院心理咨询室
(3)暖心摄影比赛
(4)校心理情景剧大赛
(5)联合辅导员的团体辅导
(6)关爱学生心理发展志愿者活动
六. 文娱部
1.部门人数
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四名,礼仪队三名,共10人
2.部门简介
文娱部是以提高同学们艺术修养、营造良好的学院文化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了解反馈广大同学在生活乐趣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同学们的校园生活质量和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的部门。礼仪队负责日常活动、会议的接待、礼仪工作。
2.主要工作
(1)组织学院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大型娱乐晚会;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戏剧、歌曲等比赛;
(3)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4)(礼仪队)活动、会议的接待、礼仪工作。
七. 体育部
1.部门人数
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四名,共6人
2.部门简介
体育部积极筹备各项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消极(趣味)运动会,年级内三大球比赛,男女混合趣味运动等等,只为让各位同学收货快乐和友谊。
3.主要工作
(1)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校运动会和各项体育赛事;
(2)组织稳定有效的训练,争取三大球在校联赛中能够取得更多进步;
(3)动员身边同学投身体育运动,不定期组织班赛、院赛以及趣味运动,在运动中发现快乐;
(4)增强与院外的联系,让外界看到建筑学院更活力的身影。
八、生活部
1.部门人数
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两名,共6人
2.部门介绍
生活部扮演者宿管阿姨的角色,排除寝室一切安全隐患,进行优秀寝室评比,督促同学们搞好卫生;同时与广大同学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合理要求,为各项活动做好后勤服务。深入同学之中,做好困难学生的信息搜集、评选及推荐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工作。
3.主要工作
(1)优秀宿舍评比以及安全排查
(2)推荐勤工俭学的工作
(3)为各项活动做好后勤服务
(4)普及安全知识,应急知识,开展安全演练。
九、青年志愿者协会
1.部门人数
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十名,共13人
2.部门介绍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2010年与原素质拓展中心合并而成的一个年轻部门。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它可是院学生会最具实力和影响力的部门之一。
3.主要工作
组织校内外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献身公益事业,以己之力帮助他人”,立足院校,为师生服务;面向社会,将爱心献给需要帮助的人。
十、 外联部
1.部门人数
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两名,共4人
2.部门介绍
外联部作为学生会运转的“动力”,负责为院内各规模活动拉赞助的工作。是维持学生会运转及活动正常开展必不可少的部门
3.主要工作
(外联小组)给院内活动拉外联、赞助。
第三章 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活动开展制度
1.计划形成
(1) 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 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向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后上报学院。
(3)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2.具体活动流程
活动前期:结合计划由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准备和经费预算报账。向生活部申请经费。向组织部提交策划书资料备案。
活动开展中:组织部派出人员跟进活动并及时进行资料备案。活动负责部门及时向主席团反馈活动近况。
活动开展后:负责部门进行活动总结并提交书面资料交组织部备案。负责部门主管在近期部长会议汇报工作、分享经验。
二、总结制度
1. 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组织部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2.学生会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主席团上报总结材料并报组织部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前期策划,活动进行中的时间进度表以及活动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3.主席团指定组织部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三、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组织部负责,组织部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学生会成员名单、个人资料、联系方式,学生会的对外联系方式,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平时发放的文件、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保存电子版。
3.各部将材料交到组织部后,由组织部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组织部必须按原分类存放,并不得有缺损。
4.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借阅,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组织部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组织部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主席团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经费用于各部门的活动开展。学生会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2.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票据及帐目由生活部保管。帐目明确,学生会每位成员均有查帐的权利,保证财务公开及经费保管的严密性。
3.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提出申请,作出活动经费预算。经费的批准要征得主席团和院团委书记的同意。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
4.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5.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例会制度
1.主席团例会
(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会议流程包括:主席主持会议开始--三个副主席汇报主管各部门工作--主席及团委副书总结并提出建议--对现阶段工作进行审议--副主席提出工作意见--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会议结束
(4)主席团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原为 纪」录;
(5)例会由团委副书记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2.部长例会
(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4)会议流程包括:主席主持会议开始--各部部长汇报部门工作--主席团总结并提出建议--对现阶段工作进行审议--各部长提出工作意见--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会议结束
(5)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6)例会由团委副书记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3.部门会议
学生会各部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总结本部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主席团审阅。
4.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4)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5)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6)例会由团委副书记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5.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
(3)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4)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5)例会由团委副书记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6. 会议纪律
(1)勿迟到。凡迟到5分钟之内者,算迟到一次,迟到3次算一次缺席,迟到5分钟及以上者,算缺席。
(2)勿缺席。凡缺席2次者,由学生会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3)勿吵闹。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违者警告1次,经警告无效后,将其喧哗者逐出会场。
(4)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团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同时在点名处做好记录。
(5)在会场上保持严肃,严禁打电话,发短信,吃零食,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或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违者通报批评。
(6)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会后「原为上」认真实施,必要时做记录。
六、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以学生会全体名义举办的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会处理;
2.请假人必须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并获得部长签字批准「原为 将请假条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由部长签字」,主席团审批后交至组织部;
3.有紧急情况需临时请假者,应通知部长『原为 对于紧急情况临时请假,需通知部长。』事后两天之内补交请假条到组织部;
4.请假次数超过3次(包括3次)者,失去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提出通报批评,超过5次(包括5次)者,开出学生会。
第四章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任职条件
1.在籍的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5.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6.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二、学生会成员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招新地点领取《建筑学院学生会招新登记表》(以下简称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
2.资格审查
在任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面试
由现任学生会干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相关面试。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学生会主席团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
5. 公示
对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进行公示,成为建筑学院学生会正式成员,新成员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三、学生会考核评价制度
1.制定原则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考核说明
(1)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年度考核“百分制”;
(2)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满分为60分,奖罚分满分为40分;
(3)个人自评占18分,互评占18分,负责人上评占24分;
(4)学生会成员如违反法律或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纪律处分的,直接从学生会除名;
(5)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对学生会全体成员有效力;
(6)考核时间为每年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由主席团公布考核情况;
(7)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8)考评依据参照组织部活动资料备案;
(9)学生会各成员在学年评测时一并上交该学年工作总结。
3.考核基本分内容
考核基本分制度由三部分组成:“个人评测”、“互评”、“负责人上评”。具体内容包括(括号内百分比为该项占各部分总分比重):
(1)工作态度(20%)
纪律性: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6%)
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主动承担责任、解决问题(8%)
服务意识:主动提供服务,不断改进方法(6%)
(2)工作能力(30%)
计划能力:制定和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工作紧张有序有条理(10%)
学习能力:工作中不断更新知识,学习先进经验,提高技能改进方法(10%)
合作能力:以大局为重,正确对待他人批评,与同学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工作(10%)
(3)工作业绩(50%)
计划完成:按照工作计划圆满完成本学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20%)
工作效率:工作较上个学年有提高(15%)
工作质量:工作质量较上学年明显提高,失误减少(15%)
4.考核奖罚分内容
考核奖罚分制度由四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1)例会考核
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凡缺席2次者,由学生会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请假次数超过3次(包括3次)者,失去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提出通报批评,超过5次(包括5次)者,开出学生会。
(2)工作考核
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扣5分;
凡各部门要求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团总支书记签字以后交回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5-10分。
(3)其他综合考核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出入校门制度》等)或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例会或工作凡有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由主管部长或主席签名;违者扣2分。
5.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向主管部门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全部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受到正式表彰者每次加2分;
(10)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6.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高分者给予表扬,低分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撤销其职务、开除出学生会处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四、学生会奖惩制度
1.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组织部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组织部具体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两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2.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6)在一年一度的内部考核中表现优秀者。
3.惩罚
有以下任一一项者从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学生会除名: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严重失误者;
(5)多次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多次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10)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数严重偏低者。
附 则
一、对学生会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学生会。
三、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