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遴选办法
2017-03-09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湖大教字[2012]31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特制定转专业遴选办法,并提交教务处备案。凡申请转入我院建筑学专业的2016级本科生需接受遴选,具体工作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专业综合素质笔试:美术基础(徒手画)及专业素质(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综合测试。画纸规格:A3(考试用纸由建筑学院统一准备),绘图工具自备。

考试地点:建筑学院新院楼一层交流厅

考试时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00-16:30

2、面试:综合素养和能力(专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大学成绩及高考成绩)。

考试地点:建筑学院新院楼三层会议室。

考试时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6:30-18:30

3、请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个人成绩单(需备注专业排名、专业人数,加盖所在院系公章)以及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综合素质考试和面试。

二、成绩计算:

跨专业大类考生成绩=专业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指标及录取:

建筑学:9人

城乡规划:9人

所有考生的遴选均严格按照成绩排名,并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名单于3月17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3月20日提交教务处审核公示。

四、说明:

 本遴选办法由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建筑学院

   2017年3月8日